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门巡视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
第三条
巡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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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2号(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2021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2009年)
-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