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7年)
教育部:
你部关于建立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教育部牵头的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8月5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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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1999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
- 水政监察工作章程(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2016年)
- 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2000年)
- 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2006年)
- 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西鄂尔多斯和辽宁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