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2014年)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3月31日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2014年)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06年)
- 关于做好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1999年)
-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2005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决定(2004年)
- 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
- 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的决定(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