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200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民族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增强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各民族都为中华文化的发展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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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太行山旅游业发展规划(2020—2035年)的函(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198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景海鹏颁发“特级航天功勋奖章”授予朱杨柱、桂海潮“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颁发“三级航天功勋奖章”的决定(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年)
- 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白英伟任职的通知(2000年)
-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 开创中欧关系合作、共赢、和谐的新局面在中欧论坛第二次会议开幕式上的演讲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促进油料生产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