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及其人员、成员国代表特权与豁免公约》的决定(2023年)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2010年6月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伊斯坦布尔签署的《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及其人员、成员国代表特权与豁免公约》。
- 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2002年)
- 关于修改《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的决定(2018年)
- 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 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2025年)
- “十五”国土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2011年)
- 復員建設軍人安置暫行辦法(195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2020年)
-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