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及其人员、成员国代表特权与豁免公约》的决定(2023年)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2010年6月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伊斯坦布尔签署的《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及其人员、成员国代表特权与豁免公约》。
- 出境入境航空器载运人员信息预报预检实施办法(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8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2018年)
- 关于加工贸易企业以多种形式缴纳税款保证金实施办法(1999年)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2013年)
- 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