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民航总局、国家经贸委: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请示》(民航总局〔2002〕100号)收悉。现就组建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章程》。
二、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是以民航计算机信息中心为主体,将中国航空结算中心整体并入民航计算机信息中心而组成的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成员包括3个全资企业和2个控股企业。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组建后,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进行改组和规范,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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