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0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批准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请示》(冀政〔1999〕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石家庄市是河北省省会,华北地区重要商埠,全国医药工业基地之一。石家庄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石家庄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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