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9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科技部:
你们《关于郴州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请示》(湘政〔2019〕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郴州市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二、
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按照《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重点针对水资源利用效率低、重金属污染等问题,集成应用水污染源阻断、重金属污染修复与治理等技术,实施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及源头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生态产业发展、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科技创新支撑等行动,统筹各类创新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适用技术路线和系统解决方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对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发挥示范效应,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实践经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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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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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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