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贺州地区设立地级贺州市的批复(2002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贺州地区设立地级贺州市的请示》(桂政报〔2001〕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撤销贺州地区和县级贺州市,设立地级贺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八步区贺州大道。
二、
贺州市设立八步区,将原县级贺州市的行政区域和钟山县的西湾镇划归八步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向阳路。
三、
贺州市辖原贺州地区的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昭平县和新设立的八步区。
贺州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们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二年六月十八日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汕头市行政区划的批复(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与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的决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2年)
- 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办法(2021年)
- 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2019年)
-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年)
-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