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9年)
云南省人民政府、科技部:
你们《关于临沧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请示》(云政报〔2019〕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临沧市以边疆多民族欠发达地区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二、
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按照《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重点针对特色资源转化能力弱等瓶颈问题,集成应用绿色能源、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林特资源高效利用、现代信息等技术,实施对接国家战略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发展与保护并重的绿色产业推进、边境经济开放合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产业提升、民族文化传承与开发等行动,统筹各类创新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适用技术路线和系统解决方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对边疆多民族欠发达地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发挥示范效应,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实践经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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