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郑静晨同志记一等功的命令(2006年)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郑静晨,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陕西省户县人,中共党员,1983年8月入伍,武警部队总医院副院长,专业技术6级,武警大校警衔。2001年4月,郑静晨同志被任命为中国国际救援队副总队长兼首席医疗官。5年多来,他先后率队执行赴新疆伽师和阿尔及利亚等5次国内外紧急医疗救援任务,救治伤病员1500多人。特别是2004年12月,他率队赴印度尼西亚执行海啸医疗救援任务期间,带领医护人员克服环境恶劣、条件艰苦等困难,坚持24小时为灾民服务,先后为1.1万多名伤病员提供各种医疗救助,施行手术284例,成功救治危重病人440余例,受到印度尼西亚政府和当地人民的称赞,为祖国和军队赢得了荣誉。
为表彰先进,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给郑静晨同志记一等功。
国 务 院 总 理 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 胡锦涛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七日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2019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2013年)
- 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2016年)
-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1980年)
-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2015年)
-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2002年)
- 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