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六个规章的决定(2003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法〔2007〕20号)的要求,商务部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务部2008年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并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等4个部门规章(见附件1),宣布《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等2个部门规章失效(见附件2)。
附件:1.
商务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商务部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
附件1
商务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机关
文 号
发布时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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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
- 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2003年)
-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09年)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 海岛名称管理办法(2010年)
-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2011年)
- 国务院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及在全国行政区划中排列顺序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2014年)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2010年)
- 司法部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工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