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国境口岸艾滋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保障人体健康和口岸公共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口岸艾滋病的检疫、监测、疫情报告及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三条
海关总署主管全国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制定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总体规划,对全国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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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4年)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 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
- 公安部关于对刑事拘留、治安拘留期限是否折抵收容教育期限问题的批复(199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2003年)
- 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2003年)
- 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