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200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把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制度,在有效解决行政争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卫生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显著,但仍面临着复议申请数量快速增长、复议涉案范围扩大、审理难度加大等挑战。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能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将直接影响相关卫生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加强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有利于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集中了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等方面内容。加强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妥善解决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行政争议问题,并引导卫生行政机关为民谋利,防止产生和依法纠正与民争利现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行政执行力。
加强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有利于促进卫生行政机关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利于卫生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树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基本理念,建设廉洁、守法、诚信、高效的现代法治政府。
二、 不断提高卫生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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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健康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三批委文件的决定(2018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决定(2001年)
-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5年)
-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0年)
- 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2022年)
-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2019年)
- 关于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意见(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