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2016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一、
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二、
审计工作的目标要求。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部署要求,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贯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贯彻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形成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推进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优化审计机关内部架构,实现各层级审计资源的科学配置,推动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自觉接受对审计机关的监督。推动修订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体系,明确各项审计应遵循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审计。
——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在“十三五”期间,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对重点部门、单位每年审计,其他审计对象至少审计1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
——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审计干部培养和管理机制,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建立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机制,确保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
——大力推行现代综合审计模式。树立科学的国家审计观,创新审计管理模式和组织方式,形成财政、金融、企业、经济责任、资源环境、民生审计一体化,境内与境外审计一体化,审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项目方案、组织实施一体化,审计一线作业与后台数据分析一体化,审计实践总结与理论研究一体化,查处问题与促进发展、分析原因与推进改革、促进整改与推动问责一体化,惩治腐败与促进廉政、揭示风险与维护安全、促进公平正义与推进民主法治一体化。全面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努力实现由单点离散审计向多点联动审计转变、由局部审计向全覆盖审计转变、由静态审计向静态与动态审计相结合转变、由事后审计向事后与事中审计相结合转变、由现场审计向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转变、由微观审计向微观与宏观审计相结合转变。
三、
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不能以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去衡量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生搬硬套或机械地使用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旧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
——坚持依法审计。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
——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做到“零容忍”。
——坚持客观求实。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做到“三个区分”,即区分是主观故意违纪违规还是过失犯错,区分是政策制度、法规不完善还是有意违规,区分是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还是以权谋私等。
——坚持鼓励创新。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有利于调结构、补短板、化解产能过剩,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质增效,有利于化解房地产库存,有利于扩大有效供给,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和提高资金绩效的创新举措,要坚决支持鼓励,积极促进规范和完善,大力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范。
——坚持推动改革。密切关注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制约和阻碍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制约和阻碍结构性改革推进,制约和阻碍创新创业、激发活力,制约和阻碍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制约和阻碍转型升级、提高绩效等体制机制性问题,要及时反映,大力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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