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运输车安全基准(199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特制定本基准。
第二条
本基准所称农用运输车分为三轮农用运输车和四轮农用运输车两种。
三轮农用运输车是指发动机为柴油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质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mk/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四轮农用运输车是指发动机为柴油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质量不大于1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第三条
本基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农用运输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核发准予上道路行驶号牌与行驶证的技术标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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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2016年)
- 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的意见(2003年)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4年)
-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通知(1996年)
- 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2011年)
-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2011年)
- 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2012年)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