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2016年)
农业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
农发〔2016〕2号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农业部决定对258件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农业部
2016年5月30日
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标题
1
农政发〔2001〕2号
关于做好促进农民增收五项工作的意见
2
农政发〔2002〕4号
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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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2003年)
-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2017年)
-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2001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2022年)
- 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2004年)
-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