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农业产业发展、乡村发展建设治理、农民生产生活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数据,实施统计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17年)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2018年)
- “十四五”东西部科技合作实施方案(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199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辽宁五花顶等6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2018年)
- 退役军人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的意见(2023年)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