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十(2013年)
为进一步提高内地①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水平,根据:
2003年10月17日签署的《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
2004年10月29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
2005年10月21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二》;
2006年6月26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三》;
2007年7月2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四》;
2008年7月30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五》;
2009年5月11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六》;
2010年5月28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七》;
2011年12月14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八》;
2012年7月2日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九》;
双方决定,就内地在服务贸易领域对澳门扩大开放、加强金融合作、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签署本协议。
一、 服务贸易
(一)
自2014年1月1日起,内地在《安排》、《〈安排〉补充协议》、《〈安排〉补充协议二》、《〈安排〉补充协议三》、《〈安排〉补充协议四》、《〈安排〉补充协议五》、《〈安排〉补充协议六》、《〈安排〉补充协议七》、《〈安排〉补充协议八》和《〈安排〉补充协议九》开放服务贸易承诺的基础上,在法律、建筑、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房地产、市场调研、技术检验和分析、人员提供与安排、建筑物清洁、摄影、印刷、会展、笔译和口译、电信、视听、分销、环境、银行、证券、医院服务、社会服务、旅游、文娱、体育、海运、航空运输、公路运输、货代、商标代理等28个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新增加复制服务和殡葬设施的开放措施。具体内容载于本协议附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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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1995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九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
- 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