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MP”)检查验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部负责制定兽药GMP及其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负责全国兽药GMP检查验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由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兽药GMP检查验收申报资料的受理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省级兽药GMP检查员培训和管理及企业兽药GMP日常监管工作。
第二章 申报与审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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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7年)
- 中药行业“十五”规划(2001年)
- 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
- 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0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决定(2012年)
-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201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