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实施细则(1996年)
根据卫生部关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第一批公布的四种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配置管理
第一条
卫生部制定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磁共振成像装置(MRI)、爱克司刀(X-刀)、伽玛刀(γ-刀)四种品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年度分配计划。
第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大型医用设备地区性配置计划的主要依据是:
一、卫生部下达的年度分配计划和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规划中包括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
二、医疗卫生服务的中长期目标;
三、初级卫生保健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经济发展状况、人口总数、年龄构成及流行病学统计资料;
五、已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数量及分布;
六、申请医疗卫生机构已被评审的等级及其相关设备的配置、医技人员情况。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199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省承办2005年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的复函(2001年)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2014年)
- 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2013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2011年)
-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9年)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