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实施细则(1996年)
根据卫生部关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第一批公布的四种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配置管理
第一条
卫生部制定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磁共振成像装置(MRI)、爱克司刀(X-刀)、伽玛刀(γ-刀)四种品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年度分配计划。
第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大型医用设备地区性配置计划的主要依据是:
一、卫生部下达的年度分配计划和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规划中包括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
二、医疗卫生服务的中长期目标;
三、初级卫生保健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经济发展状况、人口总数、年龄构成及流行病学统计资料;
五、已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数量及分布;
六、申请医疗卫生机构已被评审的等级及其相关设备的配置、医技人员情况。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辽宁省辽阳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2017年)
- 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7年)
- 关于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意见(1999年)
-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2013年)
- 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2005年)
-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