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年)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2011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 主要任务
(一)
坚决纠正当前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认真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规范,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撤销,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行为;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列入公示和审计范围,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等行为;严格规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出席或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违规行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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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2016年)
-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2021年)
- 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2013年)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西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日喀则支队帕里边防派出所“模范边防派出所”荣誉称号的命令(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纠正原生效的赔偿委员会决定应如何适用人身自由赔偿标准问题的批复(2014年)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