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2019年)
第一条
为防范和打击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和第七十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构成操纵。
第三条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构成操纵。
第四条
对合约或合约标的物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的,构成操纵。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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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2017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6年)
-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199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 关于认真贯彻《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加强餐饮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关于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13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2017年)
-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