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2009年)
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证券营业网点监管,提升证券公司服务水平,增强证券行业竞争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作如下规定:
一、 证券营业部设立
(一)
证券公司申请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区域内设点),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
1.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已按规定实施第三方存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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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二批)(2012年)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0年)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19年)
-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6年)
- 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2014年)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工商行政管理规章的决定(2016年)
-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 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