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2009年)
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证券营业网点监管,提升证券公司服务水平,增强证券行业竞争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作如下规定:
一、 证券营业部设立
(一)
证券公司申请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区域内设点),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
1.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已按规定实施第三方存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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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二批)(2012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2022年)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2014年5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1996年)
- 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2002年)
-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英文版](2003年)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1年)
- 博物馆管理办法(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我国参加国际展览局和世界博览会工作有关问题的函(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