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2009年)
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证券营业网点监管,提升证券公司服务水平,增强证券行业竞争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作如下规定:
一、 证券营业部设立
(一)
证券公司申请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区域内设点),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
1.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已按规定实施第三方存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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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2013年)
-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十二批)(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2008年)
-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22年)
- 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十三五”时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的省级人民政府给予表扬的通报(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1年)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2014年)
-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