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2008年)
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证券营业网点监管,提升证券公司服务水平,增强证券行业竞争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作如下规定:
一、 证券营业部设立
(一)
证券公司申请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区域内设点),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
1.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已按规定实施第三方存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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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20年)
- 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1年)
-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
- 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当前农业抗灾保丰产的意见(2010年)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年)
- 关于修改《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草部分)(第七批)(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