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2000年)
(二〇〇〇年六月十四日)
去年,国务院决定增加法定休假日,加上调整的两个双休日,形成了春节、“五一”、“十一”三个假日旅游“黄金周”(以下简称“黄金周”),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旅游热情,国内旅游空前火爆,特别是今年“五一”放假期间旅游人数创历史最高记录。“黄金周”假日旅游推动了我国旅游业以及铁道、交通、民航、城市出租汽车和餐饮、商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有力地拉动了内需,增加了财政收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丰富了节日生活,对提高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欢迎;繁荣了地方经济,促进了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化以及一些地区特色经济的形成。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假日旅游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安排,假日旅游秩序正常,未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治安事件。
但是,由于供给不足以及对出现的新情况估计不够,应对措施跟不上等原因,假日旅游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民航、铁路、公路运力相对不足,旅游出行受到制约;重点景区旅游者爆满,景区、景点容量和配套设施严重不足;许多地方中低档旅游住宿设施短缺,致使一些旅游者露宿街头;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旅游服务质量不高、哄抬价格、欺客宰客等问题。为促进“黄金周”假日旅游健康发展,我们提出以下意见:
一、 要适应假日旅游新形势需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发展假日旅游,对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拉动内需方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因势利导、主动适应、加强协调、整体提高”的方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假日旅游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协调工作力度,把各方面力量组织和动员起来,增强应急、应变能力,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 提前公布“黄金周”放假日期
为便于旅游、交通、商业等相关行业和旅游者及早做好准备,建议由国家旅游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年底对第二年“黄金周”放假日期研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公布。建议今年国庆节期间的放假日期确定为10月1日至7日(包括调整的两个双休日)。
三、 认真做好运力组织安排,确保旅游运输安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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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暂行规定(1999年)
- 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08年4月10日)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