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的意见(2015年)
为整合资源力量,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分类处理的工作格局,努力把信访事项特别是初次来访解决在初始、化解在属地。
二、 方式方法
(一)
分级分类接访。省(含省级)以下都要实行联合接访。认真贯彻落实依法逐级走访有关规定,分级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来访事项,并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办理。对越级上访的,不予受理,但要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导来访人到有关政法机关反映诉求。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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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2019年)
- 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19年)
-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恶劣天气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年)
-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1999年)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补充通知(2001年)
- 进口废船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