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的意见(2015年)
为整合资源力量,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分类处理的工作格局,努力把信访事项特别是初次来访解决在初始、化解在属地。
二、 方式方法
(一)
分级分类接访。省(含省级)以下都要实行联合接访。认真贯彻落实依法逐级走访有关规定,分级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来访事项,并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办理。对越级上访的,不予受理,但要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导来访人到有关政法机关反映诉求。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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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成都海关驻机场办事处调整为成都双流机场海关的批复(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7号(2013年)
-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决定(2012年)
-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4年)
-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