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四川省、青海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批四川青海两省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青政〔2000〕99号)及附件收悉。同意《四川省人民政府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请你们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维护两省边界地区的稳定,共同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
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0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废止《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等规章的决定(2020年)
-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
-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2016年)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2016年)
-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