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2018年)
随着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体育赛事活动不断涌现,各类赛事活动组织机构性质复杂、种类繁多,大型体育赛事活动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缺少有效监管极易发生各类问题和事故。为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保护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意见。
一、 各级体育管理机构,包括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各级体育项目管理中心和协会,应当加强对其主办、承办或者授权其他单位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的日常监管,并为合法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的社会各类组织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二、 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制定出台本项目赛事活动组织的行业标准、办赛指南、参赛指引、培训办法、奖惩措施、信用管理等规范,并加强对赛事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得对群众性和商业性赛事活动实行带有准入性质的强制认证、审批或变相审批。
三、 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应当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标准管理、分类指导,优化服务、保障安全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2001年)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撤销乌兰察布盟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的批复(2003年)
-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2021年)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