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YYYY年MM月)
(二〇〇一年二月八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调整工资标准办法
从2001年1月1日起,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十五级至一级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一)。
在调整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二)。机关工人的奖金部分按照其在工资构成中的比例相应提高。
二、 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
适当提高机关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待遇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36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每月375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39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41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465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515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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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 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