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2001年2月)
(二〇〇一年二月八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调整工资标准办法
从2001年1月1日起,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十五级至一级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一)。
在调整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二)。机关工人的奖金部分按照其在工资构成中的比例相应提高。
二、 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
适当提高机关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待遇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36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每月375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39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41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465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515元。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2012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
- 国务院关于授予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夫子庙派出所等11个单位荣誉称号的决定(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2008年)
- 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6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
- 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