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1年)
关于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发〔2001〕16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批准泸溪县人民政府驻地自武溪镇迁至白沙镇的请示》(湘政〔2000〕29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泸溪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武溪镇迁至白沙镇。此前泸溪县未经批准擅自搬迁政府驻地的做法是错误的,望引以为戒。
民政部
二〇〇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 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复诊复检工作方案(试行)(2020年)
- 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 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2016年)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 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