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河湖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实现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加强河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河湖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是洪水的通道、水资源的载体、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着力加强河湖管理,促进了河湖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生态等综合效益的发挥,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一些地方在发展过程中,忽视河湖保护,违法围垦湖泊、挤占河道、蚕食水域、滥采河砂等问题突出,严重威胁着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河湖管理涉及水域、岸线、采砂、排污口设置、涉河建设项目等方面,是水利社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确保河湖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工作,是当前水利工作的一项硬任务。加强河湖管理,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是建设美丽中国、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水利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河湖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 指导思想和原则
1.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尊重河湖自然规律,维护河湖生命健康,科学规划、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着力提升河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以健康完整的河湖功能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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