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的公告(2012年)
为进一步加强对承担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的检验机构的监管,规范检验行为,促进检验机构提高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制订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现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予以公布。
质检总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
-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08年)
-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1982年)
-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2004年)
- 墙体材料革新“十五”规划(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1983年)
- 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