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2013年)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统一评定方法和标准,增强公路设计企业诚信履约意识,促进行业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按照评定标准对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企业在公路建设市场中的从业行为所进行的评价。
第三条
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四条
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1957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2020年)
-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
-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11年)
-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关于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2006年)
- 民政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2017年)
-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