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组建公路巡逻民警队在公路上实施统一执法工作的通知(199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为了加强公路治安和交通管理工作,逐步实现一警多能,提高处置刑事、治安案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公安部决定在市、县公安机关建立公路巡逻民警队,在辖区内公路上的治安和交通管理问题实行统一执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路巡逻民警队由市、县公安交警支队、大队改建,两块牌子一支队伍。地级市的称为“××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县(市)级的称为“××县(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队”。原有的交通管理职责、任务不减,在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上与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交管部门的关系不变,在预防、处置刑事犯罪和治安问题上接受同级刑侦、治安管理等部门的指导。
二、 公路巡逻民警队履行下列职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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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2001年)
-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6年)
-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2011年)
- 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2011年)
-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2003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决定(2014年)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