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健全公安机关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公安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警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生力军作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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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18年)
-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2010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8年)
-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4年)
-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2013年)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宣传画上使用国旗、国徽图案的复函(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