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健全公安机关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公安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警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生力军作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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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2009年)
- 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决定(2019年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2014年)
-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