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修改《吸毒检测程序规定》的决定(2016年)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吸毒检测执法行为,完善吸毒检测程序,公安部决定对《吸毒检测程序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公安机关吸毒检测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
将第六条修改为“检测样本为采集的被检测人员的尿液、血液、唾液或者毛发等生物样本。”
三、
将第八条第二款中的“低温条件下保存”修改为“采用检材适宜的条件予以保存”,“保存期为两个月”修改为“保存期不得少于六个月”。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2024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2003年)
- 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07年)
- 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2007年)
- 气象局关于公布已废止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7年)
-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1995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