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是指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各级公安机关对所属执法部门及其人民警察执法办案质量进行的考核评议。
第三条
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奖优罚劣、注重实效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07年)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
-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三)(2007年)
-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
- 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87年)
- 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19年)
- 愿中吉友谊之树枝繁叶茂、四季常青——习近平在吉尔吉斯斯坦媒体发表署名文章(2019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证书印制和使用管理的通知(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