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和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决策部署,严格规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着力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政治考察工作。
第三条
政治考察是人民警察录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重要措施。政治考察结论应当作为确定人民警察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年)
-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2017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
-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11年)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22年)
- 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
- 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