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20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现就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确保财政公共文化投入水平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 主要内容
(一)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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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2021年)
- 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2001年)
- 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3年)
- 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西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2003年)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