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组成的补充规定(2002年)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五条作如下补充规定:
没有参加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的成员。
-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第二批)(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各部门分流人员学习培训后工作安排等问题的通知(2000年)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201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1994年)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