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维护保险行业形象和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
第三条
声誉风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保险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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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关于贸易谈判的第一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2001年)
- 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2014年)
-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2011年)
- 保监会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2015年)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2022年)
- 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2011年)
- 散装水泥发展“十五”规划(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