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规则(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保障刑事审判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以下简称警务保障)是司法警察在刑事审判中,依法实施的押解、看管、值庭等职务行为。
第三条
警务保障应当遵循确保安全、依法依规、分工负责、稳妥处置、规范文明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200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的决定(1990年)
-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2006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14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有关政策的批复(2014年)
-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