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2021年)
一、
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宗旨意识,筑牢政治忠诚,践行执行为民,严禁“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作风不正;
二、
必须强化纪法意识,严守纪律规矩,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权谋私、执行不廉;
三、
必须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严禁与当事人、律师不正当交往,违规干预过问案件;
四、
必须高效公正执行,严禁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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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落实农垦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家属非农业户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管理办法(1989年)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5年)
-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2022年)
-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2023年)
- 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的批复(2021年)
- 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2014年)
- 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