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中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的精神,为进一步便利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生活,促进交往交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2005年)
-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15年)
- 国务院关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6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2003年)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200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