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2005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中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的精神,为进一步便利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生活,促进交往交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2005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2012年)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解释(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06年4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1993年)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大同海关和侯马海关的批复(2002年) 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