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19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现就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合理划分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通过改革形成与现代财政制度相匹配、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划分模式,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二)
基本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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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
-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2015年)
-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3号(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0年)
-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2015年)
- 关于200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02年3月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2002年)
- 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