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以下简称“《意见》”),全力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一)
积极支持农民工就近就业。各地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及交通运输服务等领域,要结合实际,鼓励相关单位积极支持当地农民工就近就业,提高农民工实际收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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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2022年)
- 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2012年)
-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2019年)
-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2018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2012年)
- 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的决定(2003年)
- 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2005年)
-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