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四十六条中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修改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二、
将第四十七条中的“吊销”修改为“撤销”。
三、
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条:“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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