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四十六条中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修改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二、
将第四十七条中的“吊销”修改为“撤销”。
三、
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条:“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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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2011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
- 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2004年)
- 关于加强含铬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016年)
- 国家秘密鉴定工作规定(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199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