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决定(2022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5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一、
第五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二项:“(二)受民航局委托实施机场使用手册审查工作”。
二、
将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颁发机场使用许可证后,应当将许可申请、审查和批准等文件资料存档。”
三、
第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作出不予颁发机场使用许可证的书面决定后,应当将书面决定等文件资料存档。”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建筑防水行业质量建设促进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2004年)
-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12年)
-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2021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
-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的决定(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197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