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加强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央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法律纠纷案件是指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境内外诉讼、仲裁等(以下简称案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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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一卡通健康发展加快实现互联互通的指导意见(2015年)
-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2011年)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
-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0年)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
-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09年)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3件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